徐經貿校﹝2016﹞19號
各部門:
為加強學校物品采購、基建維修等招標工作的領導,進一步推進校務公開、規(guī)范招標程序,現決定對學校招標工作小組成員調整如下:
一、招標工作小組
組長:分管后勤領導
副組長:總務處負責人
固定成員:教務處、學工處、財務處、信息辦等部門負責人,總務處招標工作負責人。
不固定成員:相關項目或物品采購的部門負責人及具體經辦人員,根據需要聘請的社會專家。
主要職責:負責領導、組織、協調全校物品采購、基建維修等招標工作;采購部門負責提供整理招標要求。
二、招標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,主任由總務處處長兼任。
主要職責:負責具體落實、實施全校物品采購、基建維修等招標工作,對外統一發(fā)布招標信息、定標結果。
三、招標工作監(jiān)督小組
組織人事處負責人、系部黨支部書記(如涉及系部招標,則該系部黨支部書記為該項目的監(jiān)督人)。
主要職責:負責全校物品采購、基建維修等招標監(jiān)督工作。
2016年4月1日